为支持帮助上海师范大学贵州籍德才兼备及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张志方先生的子女遵照父亲遗愿,特设立“志在四方助学基金”,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上海师范大学2017级和2018级全日制在校贵州籍贫困本科学生(专升本除外);原则上,2017级已受助学生,经今年复审合格,可优先连续获得资助。
二、资助名额
全校共10人,各学院推荐1-2人,每人2000元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同等条件下,爱心积分累计高者优先;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已通过当学年学校困难认定;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同等条件下,有贷款学生优先;
本人承诺将助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四、申请材料
1、已获得2017-2018学年该项目资助,在2018-2019学年继续申请的同学,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表(2017版)》提出申请,“受助项目”注明“志在四方助学金”,纸质版3份;并提交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完成20小时公益时间,或至少参加20小时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相应证明材料,接受复审,详见“其他注意事项”6和7;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等材料者,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2、新申请该项目的同学,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注明“志在四方助学金”, 一页内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签名盖章;
3、所有申请人提供2018-2019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1份;
4、由学院填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志在四方助学金》,“申请单位”注明学院并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2019年12月17日前,各学院的申请名单经初审后,在全院听取意见,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处复审。申请材料可分别送至两校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engsy@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如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志在四方助学金汇总表”,汇总表文件名为“**学院-志在四方助学金汇总表”;
2、 2019年12月上旬,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报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六、其他注意事项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如在资助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助方及时反馈,并由捐助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如捐助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受助学生不符合受助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受助资格。
受助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向捐助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助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连续受助同一项目两年(包括两年)以上学生须在每学年6月份填写上交《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表》,向捐助方汇报受助一年中各方面表现情况以及助学金实际使用情况,并主动提出继续受助的申请。
受助学生须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可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参加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如连续受助,该学生须每学年在“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完成20小时公益时间,或至少参加20小时慈善义工等志愿者活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完成将取消该学生继续受助资格,其他学生可申请替换。
联系人:孟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423。
附件: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表(2017版).doc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申请汇总表(2017版).xls
附件3: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报表(2017版).doc
附件4: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感谢信(2017版).doc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