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信息表
(按姓氏笔划排序)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信息表
(按姓氏笔划排序)
注:上海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监事均不在基金会领取薪金报酬。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架构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职责
项目管理部职责
1.策划慈善项目,组织和开展慈善活动;
2.跟踪捐资到位情况,协调落实协议应履行的义务;
3.按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搞好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对外联络岗位职责
1.策划组织有关基金的捐赠、授聘仪式活动;
2.基金会与合作企业及捐资人的联系及接待工作;
3.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组织基金会的资金运作;
4.在职权范围内与外部的事务处理及资源协调
5.协助秘书长进行各项目的组织、执行、报告等工作;
6.基金会日常行政工作;
7.基金会其他项目活动的工作协助。
品牌宣传部职责:
1.基金会网页的管理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开发和包装筹资项目;
3.负责制定和实施基金会的宣传广告计划;
4.负责基金会刊物的出版;
5.协助对外联络部做好项目推介工作。
行政管理:
1.负责理事会和秘书处各项后勤保障、接待、会议记录和人事管理等工作,定期或 不定期地汇总基金会情况,出版上报基金会工作简报、快讯和情况通报等;
2.负责制定各项办公制度,经秘书长审核同意后生效,并督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档案管理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
2.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适时向捐赠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
3.及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好基金会的档案材料,维护基金会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安全;
4.定期向上海师范大学档案馆报送目录数据;
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并热情做好服务利用工作。
财务部职责
1.依法遵章循规办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本会制订的财务工作各项制度。
2.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做好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完整编制季度、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做到数字真实准确,文字说明清楚。
3.做好账务处理工作。按规定设置总账、明细账及辅助账页,做好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复核和账目登记工作,做到开支归类准确,科目使用无误;每月按时结账,结帐时须与出纳核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及时清理往来账目,每年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4.做好财务稽核工作。定期检查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分析财务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查找财会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5.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及时、准确地做好结息工作,确保资金安全。
6.做好印章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管理财务印章,妥善保管本会财务私章。
7.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做好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任期内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8.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抵制违法违纪行为。
出纳部职责
1.按照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作好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2.依法遵章循规办事。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财政部颁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本会制订的财务工作的各项制度。
3.做好现金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收付现金须及时逐笔登记,做到账款相符;现金开支需符合规定范围,超过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4.做好存款管理工作。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好银行存款、取款和结算工作,并及时逐笔登记;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和凭证填制,严格按照银行存款管理规定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核对银行账户及存款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5.严格按规定办理银行各项业务;妥善保管银行存款预留印鉴卡片、定期存款凭据和有价证券。
6.做好票据管理工作。按规定做好银行结算票据的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建立转账票据领用单、预支审批单,每月终了,认真清理催办领出支票,防止丢失或长期不办理报账手续。严格执行发票(收据)管理使用规定,做好发票(收据)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工作。
7.做好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到开户银行营业柜台办理大额存款和购买国债、基金、信托产品等业务,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挪用公款和白条抵库。
8.做好账簿保管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银行存款日记账簿、现金日记账簿等会计档案资料,并在工作调动、岗位调整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做好会计监督工作。积极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拒绝办理违反财务规定的各种结算、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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