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学教育专业发展,鼓励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奉献精神,特设立“新丽小教专业奖教金”,以表彰热爱小教专业,在培养小教专业师范生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教师。
一、评选对象
在本校工作满2年,承担小学教育专业教育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忠诚小学教育专业。
2、在培养小教专业师范生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充满爱心,尽心尽责。
3、 在培养有爱心、负责任、专业知识扎实的小教专业师范生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
4、在培养热心公益、帮困扶弱、志愿服务的小教专业师范生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
说明:第1、2条指教师本人的素养。第3、4条指在培养有爱心、负责任、乐于助人的师范生方面有突出表现或贡献。此两条可侧重一条。
三、评选要求和推荐程序
“新丽小教专业奖教金”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由学院推荐,附1000字左右事迹,报人事处。
四、评选表彰名额
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2名,每人奖金人民币5000元。
对获奖者将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五、申报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6月20日前,学院报送候选人材料(上海师范大学2019年“新丽小教专业奖教金”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用A4纸正反面打印、盖章后一式二份交人事处409室,电子文本请发至zhouxr@shnu.edu.cn,过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64322685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