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上海师范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上海新航道学校在我校捐资设立“上海师范大学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根据捐资方的要求,现将该奖学金的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金奖:5000元 3名
银奖:3000元 10名
铜奖:2000元 20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英语学习特别优秀,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八级;市级及以上英语竞赛获奖者优先;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6.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7.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奖学金项目;
8.已获得该奖学金者,不再参与同级及以下级别奖项的评选。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申请项目填写“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在一页内打印,纸质版一式4份,签字盖章;
2.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3.必须提交《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中提到的所有考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由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申请项目填写“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11月20日之前,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完成学院公示后,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学院将申请材料送至徐汇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香樟苑402室;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yw1221@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胡敏英语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2.12月上旬,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面试评审,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3.后续将举行颁奖仪式,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5.获奖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向捐资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联系人:臧老师,联系电话: 64324942或57122423。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2020版).doc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