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的学生,校学生工作部(处)、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即日起开展2016年学思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港澳台、留学生除外)。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原则上每人3000-10000元/年,名额视助学金总额而定。 三、申请条件 1.学生本人因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给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的; 2.学生本人患慢性疾病(肾病综合症、高血压、糖尿病、红斑狼疮等),需要长期服药的; 3.学生本人因外来、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等意外伤害致使身体受到损伤,且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一定经济负担的; 4.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学思助学金。 四、评审程序 1.通知发放。2016年12月5日,学生工作部(处)向全校发布有关通知。 2.学生申请。2016年12月12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上海师范大学学思助学金申请表》(原件)、病历证明及近1年的医药费清单(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学院初审。2016年12月14日前,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本学年的家庭经济、患病或受伤程度、受助经历及在校表现等情况,确定符合评审条件的初选名单,将书面申请材料送至两校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bamboo@shnu.edu.cn。 4.学校审批。2016年12月底前,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召开学思助学金评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及金额,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款项发放:2017年1月底前,学生工作部(处)会同财务处将资助款项打入受助学生的平安银行卡。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联系人:陈老师,57122423 附件1:《上海师范大学学思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上海师范大学学思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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