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对西藏、新疆地区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的教育和培养,促进师范教育发展,上海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西藏、新疆地区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等奖 10名 3000元 二等奖 20名 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突出; 3. 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5.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6. 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7. 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奖学金项目。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填写“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 2. 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3. 由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项目填写“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 五、申请日程安排 1. 10月21日之前,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完成学院公示后,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申请材料可送至两校区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奉贤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xt@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君远奖学金汇总表”; 2. 10月下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和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3. 后续将举行颁奖仪式,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 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5. 获奖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向捐资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联系人:阿西提老师,联系电话:57122423。
附件:2015-2016学年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申请资料 1.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2015版) 2.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2015版) 3.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2015版)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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