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师范专业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优秀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1、奖励名额:9名 2、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8.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9. 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10. 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奖学金项目,且在校期间未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填写“叶圣陶奖学金”,纸质版一式2份; 2. 填写完整的《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1)电脑填写,填写学校、学院、专业等信息须全称,在一页内打印; (2)“上年度专业排名”一栏,展现名次和专业人数,如“2/50”; (3)“推荐获得‘叶圣陶奖学金’理由”一栏,要求300-400字,以第一人称申请; (4)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 3. 2015-2016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4. 2015-2016学年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证明,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5. 在各类市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复印件,纸质版1份; 6. 由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项目填写“叶圣陶奖学金”,电子版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 10月11日15:00前,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推荐1人,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申请材料送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并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和《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ane25@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 2. 10月中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审核; 3. 后续将举行颁奖仪式,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 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5. 获奖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向捐资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或57122423。
1.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2015版)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3.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2015版) 4. 《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2015版)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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