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16-2017学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0-12 浏览次数:1829


 

 为支持教育领域中师范生培养工作,在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支持下,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叶圣陶奖学金”,专项用于奖励全国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优秀在校生,鼓励他们在走上教师岗位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为国家和民族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师范专业大二及大二以上本科优秀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1、奖励名额:9名
2、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投身教育事业的理想抱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当年度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每年评选以上一年成绩为参评成绩);
4.   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各类学术竞赛活动,在各类省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者优先推荐;
5.   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关心乡村教育,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6.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定向到乡村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师范生;
7.   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8.   除贷款外,无拖欠学杂费情况;
9.   本人承诺将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和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
10.本学年未享受过其他社会奖学金项目,且在校期间未曾获得过“叶圣陶奖学金”。
四、申请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申请项目填写“叶圣陶奖学金”,纸质版一式2份;
2.   填写完整的《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
(1)电脑填写,填写学校、学院、专业等信息须全称,在一页内打印;
(2)“上年度专业排名”一栏,展现名次和专业人数,如“2/50”;
(3)“推荐获得‘叶圣陶奖学金’理由”一栏,要求300-400字,以第一人称申请;
(4)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2份;
3.   2016-2017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4.   2016-2017学年参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证明,由学院盖章,纸质版1份;
5.   在各类市级(含)以上竞赛中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在省级(含)以上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复印件,纸质版1份;
6.   由学院汇总的《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申请项目填写“叶圣陶奖学金”,电子版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   10月17日(周二)前,学生本人向学院申请,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推荐1人,无异议者汇总至校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申请材料送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或者奉贤大学生活动中心211室;并将《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叶圣陶奖学金”推荐表》和《上海师范大学各类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xt@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文件名为“**学院-叶圣陶奖学金汇总表”
2.   10月下旬,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审核;
3.   后续将举行颁奖仪式,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   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资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资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   如捐资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5.   获奖学生须撰写《上海师范大学各类社会奖学金获奖学生感谢信》,向捐资方表示感谢,并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
 
联系人:阿西提老师,联系电话: 57122423。
 
附件: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