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简称上海师大基金会。英文译名为“Shanghai Normal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缩写为SHNUEF
第二条 本基金会的性质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全面支持和推动中国教育及其他有关事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师范大学的建设和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注册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历年社会捐赠款结余。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上海市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会议中心206室(邮编20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