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3 浏览次数:2941


 

 关于申请上海师范大学

“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的通知

为推进对西藏、新疆地区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的教育和培养,促进师范教育发展,上海君远教育基金会在我校捐资设立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根据捐助方的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大二及大二以上西藏、新疆地区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一等奖 10      3000

二等奖 20      2000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3、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

四、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申请表》一式2份,纸质版;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由学院盖章,1份,纸质版;

3、由学院汇总并加盖公章的《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五、申请日程安排

11112日之前,学生登录学工系统-思政教育-我的奖学金进行网上申请,辅导员、副书记完成奖学金初审、学院审核、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送至徐汇校区香樟苑405室,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到jane25@shnu.edu.cn,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请注明报送学院名称,如电子邮件主题为“**学院-君远奖学金汇总表”,汇总表文件名为“**学院-君远奖学金汇总表”。

211月中旬,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和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

312月,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举办颁奖仪式。

六、其他注意事项

1、逾期申请作为自动放弃;

2、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3、如在奖励过程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将具体情况向捐赠方及时反馈,并由捐赠方决定是否取消对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4、如捐赠方通过其它途径了解到奖励学生不符合奖励条件,有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

 

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432494257122568

 

 

附件:

1、《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金申请表(2013-2014学年)》

2、《2013-2014学年上海师范大学“西藏、新疆少数民族优秀师范生君远奖学”申请汇总表》

 

 

 

 

 

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411